2010年9月5日 星期日
新学期伊始,胡彩霞校长组织全体教师对《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》的“总则、学生、学校、教师、教育教学、经费保障、法律责任、附则”中的内容进行逐一的解读,并对照《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》结合学校实际,深入剖析学校目前存在的问题。接下来,全校教师将采取集中学习、个人自学、写心得体会等丰富多彩的形式认真学习《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》,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,认真贯彻、落实《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》。
通过此次学习,我校教师纷纷表示:要不断学习研究新条例,把握教育规律;与时俱进,抢抓机遇;家校联手,精诚团结,共同开创学校教育教学的新局面。